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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信息上未注明薪资遭市民质疑

现在很多招聘信息,在薪酬方面要么写面议,要么干脆就没写。新的劳动法规不是规定招聘不能写工资面议吗?这对劳动者明显是不公平的!起码写个底薪也好呀!

Q友“洪塘”刚来厦门不久,目前正在找工作。他觉得在网上搜查职位信息是既有效又便捷的方式,因此他经常上厦门人才网和厦门人事网。可是让他郁闷的是,网站上提供的职位信息,大多数都没有注明薪资多少。他只能自己估计那个职位究竟会有多少工资。他说,有时觉得职位不错就投了简历,可去笔试或者面试的时候才知道工资很低。这让他很郁闷。早知道工资那样就不用浪费时间和精力了。

记者随后登录厦门人才网看到,大部分招聘信息对职位以及应聘者需要具备什么条件都写得很清楚,但工资这一栏却是空缺。记者了解到,以前很多单位喜欢用“工作面议”等字眼,现在干脆不写了。厦门人才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新劳动法里并没有规定在招聘信息里一定要写上工资多少,很多用人单位也不愿意把待遇写到招聘信息里。如果用人单位不写,网站方面也没有办法。

为此,记者咨询了厦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中心负责人赖明智,他说新劳动法中规定,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,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、工作条件、工作地点、职业危害、安全生产状况、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”,其实很多人对此误读了。他说,这条主要是针对职业中介而言的,职业中介在提供用人单位招聘简章时,应该在简章中注明工资待遇。不过,新劳动法也有一个缺陷,即如果职业中介没有公布用人单位信息,并且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了伤害,新劳动法中并没有对用人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。

赖明智说,招聘单位不一定要在招聘公告中注明工资待遇,只要他们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告知求职者工资待遇,那就是合法的。他提醒,如果遇到没有注明待遇的情况,求职者应先打电话到招聘方问个清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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